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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检察:“1234”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时间:2020-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赤水市人民检察院持续聚焦公共利益保护这一重要工作内容,强化履职,共办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件,全部获得采纳,案件办理数同比上升600%,为公共利益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一)围绕一个重点。狠抓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这个重点,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立足地方实际,持续探索创新,与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签订《关于开展接壤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跨省检察协作意见(试行)》,将赤水河流域跨区域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全面升级为2.0版。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接壤地巡山巡河,共同保护以赤水大瀑布为代表的丹霞自然遗产和黄荆老林风景区。与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开展检务合作,有效构筑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司法屏障进行研讨。今年以来,实现跨省移送案件线索1件。 

  (二)设置两块牌子。进一步延伸检察触角,深入推进检察监督,在全市17个乡镇街道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挂牌设立“检察工作联络点”两块牌子,实行片区负责制,由班子成员担任联络员,公示联系电话,推动工作落实。同时,狠抓挂牌后工作常态化落实,就有关涉及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会商交流,对证据获取、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两法衔接”,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全市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创新三项机制。一是针对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广、专业性强的特点,聘任12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针对专业领域有关案件办理,充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二是结合与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接壤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跨省检察协作工作开展,持续探索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方式方法,聘任接壤地辖区所在村干部作为公益诉讼联络员,紧紧依靠群众,共护生态环境。三是创新落实“捕诉监护治”一体化办案模式,将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调整为公益诉讼部门办理,消除因职能分属不同部门导致办案部门之间在信息传递上存在的不及时、不完整问题,通过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督促开展生态修复、参与生态环境资源综合治理等方式,形成更加体系化、精准化的生态资源保护新模式。 

 

  (四)聚焦四个方面一是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立足赤水森林覆盖率高、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对环境资源的检察保护今年以来,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1214人,启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件,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二是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以保基本民生、保粮食能源安全为根本任务,确保食药安全,今年以来,共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同时,重点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办理涉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案件5三是聚焦校园安全监管,严格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深入有关学校开展检察监督,针对办学资格、教师资格审查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向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四是积极参与城市管理,重点就城市道路路灯破损、盲道设置不合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等方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9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