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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
时间:2020-09-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合力,加强检察机关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9月22日,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以“发挥职能主动服务企业所需·密切检企联系助推创新发展”为主题的“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
 
“两长”座谈会现场

会议邀请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刘云,市工商联、市投促局负责人及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检察机关职能宣传片,接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汝坤致辞,并对检察机关职能职责进行介绍,有关负责人通报了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情况和具体工作措施。随后,与会同志积极发言,为进一步加强检企协作出谋划策。

企业家们纷纷踊跃发言,对各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了疑难困惑,同时感谢检察院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关心和支持。针对企业家们提出的问题,检察官现场进行了分析解答,对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的,均做好记录,保证件件有回复。


西南(赤水)家具产业园董事长梁莹发言

西南(赤水)家具产业园董事长梁莹:赤水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参加本次会议,让我对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希望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强化监督,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赤水国凯冠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郭能彬发言

赤水国凯冠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郭能彬:希望检察院一如既往的把好法律监督关,强化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监督,依法保护好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赤水四洞山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段小敏发言

赤水四洞山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段小敏:感谢检察机关对企业的关心和帮助,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主动上门走访,了解法律需求、帮助解决困难、落实一对一个性化法治帮扶,坚定了我们渡过难关的信心和决心。

市工商联主席陈锡莲讲话

市工商联主席陈锡莲表示,这次座谈会为检企搭建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让企业进一步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协作,为民营企业解决法律问题构建畅通的桥梁,共同落实好服务民营经济的“最后一公里”。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刘云检讲话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刘云充分肯定检察机关今年以来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工作成效,对以“两长”座谈会形式提升服务民营企业能力、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支持民营企业讲诉求、谋发展。检察机关要主动靠前服务,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坚持平等保护,依法快速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帮助挽损止损;要强化法律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切实保护好市场主体的产权和自主经营权。

➤二是要畅通政企沟通,助力企业发展破瓶颈解难题。工商联要主动作为,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为“两个健康”提供优质服务;要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企业实际量身定制,做好惠企政策落地见效;要落实挂帮制度,充分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构建更好的“清”“亲”政商关系。

三是要强化自身建设,引导企业家主动增信心强决心。企业家们要主动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对政策的理解运用能力,树立正确的法治观、事业观、财富观,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模范典型。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汝坤讲话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汝坤表示,赤水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强化企业服务,提高和改进服务的具体方式、内容和措施,常态化办好“两长”座谈会,不断增进民营企业与检察机关之间的沟通,针对与会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将认真梳理,狠抓落实,依法支持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据悉,今年以来,赤水市检察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有关精神,围绕压实服务企业发展的检察责任,依法监督、严惩犯罪、强化服务,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供了检察保障。

一是抓复工复产。集中对42家企业经营情况开展调研和信息收集,重点对15家企业进行现场走访,了解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是否存在经营和法律方面的困难问题。协调市经贸局和企业所在政府及时解决了2家企业的复工复产防疫物资短缺问题,与部分企业定制“一企业一套餐”个性化法治帮扶方案,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十条措施》,得到新华社转发。

二是抓依法办案。办理审查逮捕涉企案件5件12人、审查起诉案件5件31人。对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行为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1件1人。对房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和秦某某、王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2件3人移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为稳定经济秩序提供检察保障。

三是抓平等保护。严格落实《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司法办案中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46条指导意见》,对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依法不起诉1件2人,避免了“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失业一批人员”的现象发生,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企业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四是抓法律监督。对于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执行活动,及时建议执行机关进行纠正。办理民营企业家申请检察监督案件3件,涉案金额7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