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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 加强合作 —— 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赤水市支行共建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协作机制
时间:2020-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10月22日,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赤水市支行召开座谈会,并签订《关于洗钱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协作机制》。  

 

  

    该机制就合作原则、组织架构和协作内容进行了明确,对线索移送与督办、案情交流与通报、侦办协助与指导、信息交流与共享四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据悉,该协作机制系遵义市检察机关和金融管理部门在县域层面签订的首个协作机制,是赤水检察机关和金融机构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又一重要举措。该机制旨在推动检察机关和金融部门围绕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协调联动,形成实时共享信息机制,打通部门之间数据壁垒,借助双方“智库”力量提高办案质量,增强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协作合力。 

 

  该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双方共同推进反洗钱工作,更加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并有助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 

 

  据了解2019年以来,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在金融犯罪领域,共受理审查逮捕金融领域案件24件59人,受理审查起诉金融领域案件22件71人 

 

    阅读延伸 :

  什么是“三号检察建议”? 

  答: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和有关中央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 

      

      背景链接: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是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政府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是全球反洗钱标准的制定机构。2007年,中国成为该组织正式成员。2012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修订发布新的国际标准——《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的国际标准:FATF建议》,并以此为依据,从2014年至2022年对所有成员开展互评估,旨在综合考察成员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018年,金融特别行动组对成员国进行了第四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一旦被列入“灰名单”,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将把“灰名单”国家列为“高风险国家”,限制甚至拒绝与该国企业和个人的金融交易,形成实质上的国际金融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