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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三项措施拧紧落实“三个规定”发条不松劲
时间:2020-10-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及《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贯彻落实,切实将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实,以三项措施为抓手,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落地生根。

  一、高度重视抓好学习,确保认识到位 

  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解读“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及《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确保全院干警深刻理解制度意义、内涵,全面掌握制度要求,引导干警从“要我填”的不敢不愿向“我要填”的积极主动转变。 

  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党组扩大会议、党员大会,对“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并对“三个规定”等文件精神进行细致解读,确保将“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同时,通过对正、反面典型案例的传达学习,不断提高干警主动填报的意识,提升干警思想认识。 

  )加强学习贯彻。及时通过贵州检察机关OA协同办公系统,将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最高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集中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提示》抄送全院干警进行学习,并召开专题调度会,组织全院干警、聘用制人员对三个规定、一个办法、一个细则进行集中学习,引导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一个办法、一个细则”的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填报及时、真实。 

  二、履职担当抓好填报,确保执行到位 

  压实主体责任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如实填报重大事项,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填报事项要求,全程督促本部门干警做好每月记录填报工作。要求全院干警(含临聘人员、退休人员)按月填报“过问干预”情况,按季度填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对于退休人员及外出人员,由政治部通过电话询问并如实记录方式进行填报,确保填报无遗漏。同时,明确政治部门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汇总后每月、每季度分别向遵义市院报告贯彻落实“一个办法”“三个规定”情况,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同时,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分管领导、党支部书记与关键部门、敏感岗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时,均明确要求在司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遵纪守法,切实防止司法干预,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断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的接触交往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规范填写报送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填写要求,于每月26日前将当月填报情况报送院政治部,政治部梳理汇总后向院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并建立台账长期备查,促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常态化、规范化;为打消干警填报顾虑,指定专人保管书面记录表并存放到指定文件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抄,确保安全保密。 

  三、检查监督抓好落实,确保追责到位 

  开展专项督察不定期对各部门落实执行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对个别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长期“零报告”的情况进行谈话教育,对填报事项不规范、不完整、不符合填报范围的,派员到相关部门指导把关,要求按照规定重新填报,倒逼“三个规定”有效落实。做到“一案一记录”,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地填报,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警告、督察通报问责,教育干警从自身做起,守住红线,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的抓好“三个规定”具体内容的贯彻落实。 

  )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将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纳入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议事日程,每季度听取各部门落实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及时分析解决填报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填报工作持续有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