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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三个规定”检察版彩铃上线 对干预司法行为说No!
时间:2021-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提高社会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度,防止干预司法办案行为,从源头上构筑起防范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防火墙”,让过问或干预、插手者“闻铃而止”,赤水市人民检察院精心制作“三个规定”检察版手机彩铃,打造风清气正的检察工作环境,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据悉,制定“三个规定”检察版手机彩铃是该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推动“三个规定”深入落实的创新方式,也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举措,利用人手一部手机、彩铃受众更广的特点,让每一次通话变成公正司法的宣传教育,社会各界只要拨打检察干警的手机,就能听到彩铃里的温馨提示,切实将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的念头遏制在萌芽状态,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八小时之外,为检察干警贴上一道“护身符”。 

    据了解,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院始终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重要内容,坚决做到外防干预,内防过问,确保“三个规定”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落地生根,进一步推动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营造健康的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延伸阅读: 

  “三个规定”是指什么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

  在检察机关中适用范围 

检察机关及下属单位从事检察工作的全体在职人员,包括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习生、挂职借调人员等。

  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 

撞“墙”碰“线”:从事检察工作的全体在职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行为及过问或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重大事项的行为。

  违反“三个规定”的记录方式 

对于干预、插手司法的各类行为,司法人员负有如实记录的义务。承办人是记录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如实记录、报告,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司法人员如实记录、干预、插手司法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作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打击报复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三个规定”的处罚措施 

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司法人员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三个规定”的主管领导,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