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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1-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现将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季度主要业务数据情况公布如下: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28件50人,同比分别上升27.27%、上升21.95%;经审查,共批准逮捕22件35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2.78%,不批捕16人,同比上升60.00%。 

  2.共受理审查起诉53件86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16.28%;经审查,决定起诉19件36人,同比分别下降38.71%、下降48.57%,共决定不起诉18件22人,同比分别上升63.64%、下降21.43%。 

  (本部分内容中的普通刑事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五、六、七、十章所涉罪名(除去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毒品类犯罪。)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5件6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14.29%;经审查,共批准逮捕3件4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下降42.86%,不批捕2人,同比上升100.00%。 

  2.共受理审查起诉21件21人,同比分别上升16.67%、下降8.70%;经审查,决定起诉13件14人,同比分别上升30.00%、上升27.27%,共决定不起诉5件5人,同比分别下降16.67%、下降16.67%。 

  (本部分内容中的重大刑事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二章所涉罪名、第六章第七节所涉罪名以及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 

  三、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6件10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3件3人,同比分别上升50.00%、上升50.00%,不批捕6人。 

  2.共受理审查起诉4件11人,同比分别下降33.33%、下降21.43%;经审查,决定起诉3件4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33.33%,共决定不起诉3人。 

  (本部分内容中的经济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所涉罪名。) 

  四、民事检察 

  1.办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7件,结案、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检察建议12件(含上期未结)。 

  2.办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件,结案、提出检察建议1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9件。 

  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2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六、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1件1人,决定不起诉3件4人。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决定起诉2件2人。 

  七、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3件,同比上升50.00%。 

  2.提起国家司法救助2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