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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检察:充分发挥职能,助力“三个乡村”建设
时间:2021-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赤水市人民检察院紧密聚焦中心大局,深入落实上级要求,部署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助力“三个乡村”建设,为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助力平安乡村建设。依法严厉惩治涉农违法犯罪,精准打击发生在农村的盗窃、诈骗等各类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共批准逮捕6件10人,提起公诉4件9人。充分运用刑事和解、认罪认罚等刑事司法政策,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劳动生产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起诉20件33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落实“应救尽救”要求,杜绝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情况发生。已实施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 

  二是发挥生态检察职能,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针对滥伐林木、非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提起公诉15件22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发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份,帮助村集体收回被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1500余平米。大力实施生态司法修复制度,督促修复受损生态资源,共督促增殖放流15万尾,落实补植复绿10亩。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碧水润家园”检察公益专项工作,通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群众生活质量。截至目前,共摸排涉影响乡村振兴公益诉讼线索9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 

  三是发挥延伸检察职能,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围绕《民法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生态环保等领域法律法规宣传讲解,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检力下沉,深入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工作要求,选派11名检察官负责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检察联络室工作,截至目前,共走访群众757户,办理实事10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