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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环境,检察长出庭支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时间:2023-02-16  作者:彭文艺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2月14日,由赤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赤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汝坤出庭支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图为庭审现场


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9月14日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和李某某在明知赤水河流域系全面禁止捕鱼的情况下,使用禁止使用的电鱼机、渔网等工具先后两次到赤水河流域进行非法捕捞。2名被告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了赤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对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为了赤水河流域被破坏的生态能够及时得到修复,维护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张汝坤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宣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指出被告人应就造成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诉请法院裁定被告人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经法庭审理,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承担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赤水市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检察长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运用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双重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下一步,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依法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达到办案的最佳效果,彰显检察机关守护绿水青山的职责使命。



法律小常识




公益诉讼:指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制度。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代表”,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承担着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职能。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