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要偷手机?”
“因为我坐了很多次牢,没钱用,当时临时起意。”
黄某某在1980年至2016年间,先后7次分别因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虽然目前生活比较困难,但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不知悔改,如不对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其可能再犯新罪,鉴于其具有社会危险性,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金钱财帛虽动人心,
但应取之有道,
不能因为有犯罪前科而“破罐破摔”。
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份子,
都应肩负起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责任。
即使有过犯罪前科,
但真心悔改、用踏实劳动创造更好的生活,
也能得到社会、群众宽容以待,
助力建设法治国家、幸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