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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0-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在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部署和赤水市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人民群众若有举报线索或相关诉求向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来信、网络和电话等方式进行:

  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贵州省赤水市红军大道红旗路22号赤水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邮政编码:564700)。

  2.网络信访。请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热线电话。2月3日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0851-22889031(案管)、0851-22822000(控申),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三、律师接待相关工作安排

  1.律师如需递交委托授权手续、法律意见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书面材料的,可以快递形式将材料寄至:贵州省赤水市红军大道红旗路22号赤水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并注明寄件人和准确的联系方式,收到材料后,我院会及时联系寄件人反馈处理情况。

  2.律师如需阅卷的,请提前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或通过电话(0851-22889031)进行预约,我院将根据预约情况提前刻录案卷光盘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赤水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