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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时间:2020-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一、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资产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明细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赤水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赤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赤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七)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九)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水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单位包括:机关1 (行政单位),有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止2019年底,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总编制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实有在职人员34人,其中:行政34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二、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1)

 

  三、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04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3.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未纳入非税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拨款(其他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43.7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65.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22万元。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当年收支总额与2019年相比,减少194.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数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总额为1043.71万元,较上年减少194.0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在职人员数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65.98万元,占2020年部门收入的92.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1万元,占2020年部门收入的4.55%;卫生健康支出30.22万元,占2020年部门收入的2.9%。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043.71万元,较上年减少194.0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在职人员数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38.71万元,占2020年部门支出的80.36%;项目支出205万元,占2020年部门支出的19.64%。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为行政运行支出760.98万元,占总支出的72.91%;事业运行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26万元,占总支出的3.9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9万元,占总支出的0.3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万元,占总支出的0.2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78万元,占总支出的1.51%;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44万元,占总支出的1.39%。 

  项目经费为单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具体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5万元,占总支出的19.6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043.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3.71万元,占财政拨收入的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3.7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65.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2.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55%;卫生健康支出30.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2.9%。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19年相比,减少194.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数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   1043.71万元,较上年减少194.0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在职人员数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3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0.36%;项目支出  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9.64%。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为760.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44万元。项目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38.71万元,较上年减少204.0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在职人员数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其中人员经费69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2.78%;公用经费14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7.22%。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3.40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1.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59万元,占人员经费的4.69%;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28.32万元,占人员经费的4.08%。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141.4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97.92%;资本性支出3万元,占公用经费的2.08%。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60万元,较2018年实际执行数减少18.28万元、下降31.05%,较2019年实际执行数减少14.64万元、下降26.50%。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在2018年实际执行数的基础上整体压减31.05%,且压减后不超过2019年实际执行数。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6.67%;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20万元,比上年减少14.56万元,下降26.59%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3.8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0.40万元,较上年减少7.5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压缩有关三公经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截止2020年初,国有资产合计  2640.69万元,较上年增加279.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5.60万元,固定资产2022.31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7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共18.20万元,比上年减少51.80万元,下降74%。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共安排18.20万元,比上年减少51.80万元,下降74%;工程类预算共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服务类预算共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减变化的原因是:2020年预算的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中的装备经费较少,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相应减少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遵义市赤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为205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18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90.24%。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