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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2020年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告
时间:2020-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和《贵州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检验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市人民政府决定,2020年9月18日在全市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

  全市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

  二、警报信号与起止时间:

  10:00—10:03发放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10:06—10:09发放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10:12—10:15发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

  试鸣期间三种警报信号鸣响间隔时间为3分钟。

  三、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四、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形式做好试鸣活动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五、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由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来源:赤水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