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专栏
赤水检察院认真落实扫黑除恶学习培训制度
时间:2019-05-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13日下午,赤水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举行扫黑除恶业务学习培训。该部负责人杨进带领大家学习了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通知》等规定,并围绕吃透法律政策,坚守法律底线,尤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挥检察职能,准确把握恶势力犯罪案件和“软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特征、恶势力犯罪的界定、“软暴力”的认定等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并就本院办理黑恶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该院第一检察部今年以来第五次组织扫黑除恶业务知识培训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赤水检察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院扫黑办在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在年初即制定了《扫黑办学习培训制度》,该制度从六个方面对学习培训进行了明确:一是固定学习时间。规定院扫黑办每月至少组织学习一次,原则上将月末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作为固定学习时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组织学习;二是扩大参学对象。参学对象一般情况下为院扫黑办工作人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扩大到第一检察部全体人员;三是拓展学习范围。重点学习中央、省、市涉及扫黑除恶的重要文件、批示、领导讲话,以及扫黑除恶案件的法律条文和相关指导性意见、案例等,及时领会上级精神,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升专项办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创新学习形式。学习培训可采取原文传达学习文件、讲话精神,以及观看视频影像、领导带头讲课、开展知识测试、专题讨论等方式,也可采取选派干警外出考察学习等形式进行;五是严格学习纪律。未经领导批准同意,参学对象不得无故缺学,学习情况列入年终个人绩效考核。 

  拟稿:丁梅 

  核稿:杨进 

  编辑: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