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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华利等15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时间:2020-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5日,受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赤水市人民法院对杜华利等15人涉黑案进行二审宣判。 

 

 

  赤水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定,2013以来,以被告人杜华利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敲诈勒索、诈骗、行贿、破坏选举、侵入基层组织、把持基层政权、打击报复、欺压残害百姓、串通竞争性谈判、伪造证件、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并通过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寻求非法保护,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仁怀市鲁班街道办事处尚礼社区及土石方开挖工程领域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量刑情节,赤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杜华利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获二年三个月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及相应附加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杜华利等人不服,向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二审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