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检察官出庭公诉谢某某、郭某某、王某某等12人诈骗、偷越国(边)境案。
2018年至2022年,被告人谢某某、郭某某等人,多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从我国境内非法偷渡至缅甸诈骗窝点,并多次组织、参与诈骗团队在缅甸境内针对我国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谢某某等12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境外并非法外之地,缅甸没有遍地黄金。国境线神圣不可随意逾越,电信诈骗害人害己。广大人民群众需警惕高薪诱惑,面对“一夜暴富”“高薪务工”等口号时要擦亮双眼,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赴境外或网上参与涉赌涉诈违法活动。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规定,切勿以身试法,触碰法律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