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社会治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7月25日,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团伙“洗钱”案,5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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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2023年6月,犯罪嫌疑人滕某邀约陈某、程某等4人形成洗钱团伙,在遵义、习水等地通过安排卡农取现、转存的方式帮助上家转移网络犯罪资金。其中,赤水籍卡农任某某提供的3张银行卡共计帮助转移网络犯罪资金约16万元。犯罪嫌疑人滕某、任某某等5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赤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滕某等5人批准逮捕。
下一步,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