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在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现场监督下,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穆某某、袁某某等人在其非法捕捞地设立禁渔宣传牌。

穆某某、袁某某等人在赤水市官渡镇习水河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案件移送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后,赤水市人民检察院对两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对非法捕捞造成的生态损失进行修复并设置禁渔宣传牌。通过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批评教育,两人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出资设立禁渔宣传牌放置在作案地以警示他人。

“感谢检察官这次对我们的普法教育,我们是曾经的非法捕捞者,今后也会是坚定的生态守护者。”穆某某、袁某某等人如是承诺。
生态检察,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赤水市人民检察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的力量,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检察智慧”。